早报讯(记者周长锋)“千手观音”已经在香港被人抢注,注册类型为服装类。香港知识产权署2005年5月20日发出商标公告,如果没有异议即抢注成功。
厦门某商标事务所韦先生说,“千手观音”是国人熟知的名词,在2005年春节舞蹈演出后,被全国观众一致评为特别大奖和一等奖时,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大飙升。目前,国内有一些人也曾抢注,但由于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而没有成功。《商标法》中明确规定:宗教或民间信仰的偶像名称、图形及其组合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是即便国家商标总局不予注册,企业也可以在境外注册“千手观音”商标。
据相关消息称,“千手观音”一旦注册成功,商标价值会随着企业的影响不断升值。而“千手观音”一旦被注册成商标,其本身就具有潜力价值。经过今年春晚《千手观音》节目的完美表演,“千手观音”更具美感,如果注册为服装类品牌、装饰类品牌,完全可能发展为世界级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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