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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树”矿泉水在湘蒸发续:失去商标商号使用权
(记者李治)“椰树”是享誉全国的商标和商号,湖南拥有品质出色的矿泉水资源,但湖南“椰树”却在打入市场3年后搁浅,原因究竟何在?湖南椰树矿泉水饮料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彭勇对记者称:企业销售情况“一直很好”,是海南方面“突然提出不再授权使用商标商号”;但海南方面派驻湖南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今天却对记者称自己“只是小股东”。

3年没追加投入

  据调查,湖南“椰树”的股份由3方共有,其中彭勇拥有60%,海南方面控股30%,另有一名台湾商人占10%。彭勇告诉记者,海南方面提出“不再授权使用商标商号”一事,来得非常突然。他说,海南方面在湖南公司成立前后投资了300万元,此后3年来没有追加一分钱投入,而当初海南方面曾有过额度达1.2亿元人民币的投资构想。彭勇称,自己前后引来了一些资金,但海南方面派来的财务总监对融资和贷款都消极应对。

投资失误

  现金流吃紧,加上2004年年初对“热舞脉动”的投资失误,成了湖南“椰树”的滑铁卢。

  2004年初,彭勇为主拍板,湖南“椰树”正式上马“热舞脉动”,在当年成都举办的全国糖酒会上,一举夺得近200万元订货预付款。但新产品却因质量问题被大量退货。同时,因产品外包装被乐百氏公司提起诉讼,在市场上遭遇全面围追堵截。“热舞脉动”被迫下马,并被工商部门查封了仓库内的产品,“企业到了破产的边缘。”

  而此时,广东汕尾可喜可乐看中了湖南“椰树”,决定从彭勇手上收购公司50%的股份,股东大会很快通过了这个资产重组计划。但海南方面正式提出:3年商标商号权很快要到期,将不再授权湖南公司使用。参股计划又搁浅了。

  随后,中国银行驻湘潭某分支机构提出债权申请,当地法院封冻了“椰树”矿泉水在湖南的生产基地,至今没有解冻,其生产业务由此中止。
 信息来源:《三湘都市报 》 编辑时间:200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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