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闻网乌鲁木齐3月25日消息 新疆首例因商标持有人诉同名企业字号侵权案,近日于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两个“阿凡提”对簿公堂。 当事双方分别是新疆阿凡提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简称阿凡提旅行社)和新疆阿凡提物流有限公司(下简称阿凡提物流)。前者起诉后者侵犯其商标专有权。 阿凡提物流负责人罗毅刚称,“阿凡提”作为自己物流集团的企业字号已经使用了5年,被诉侵犯他人商标专有权,这意味着,一旦败诉,他在全国的31家物流分公司都将面临更换并重新注册企业名称。 “最荒唐的是原告是一家经营旅行社的公司,我们是做物流的企业。另外,它注册的是商标,我是企业名称,根本就互不相干!”罗毅刚说。 阿凡提旅行社负责人田一宏则称,“我们2000年12月取得了‘阿凡提’在‘旅行社、货运经纪、汽车运输、货物贮存、包裹投递’等服务业务的商标。商标注册后,我们投入巨资对这个商标进行了宣传,以扩大这个品牌的知名度。但是,很多客户将我们两家企业混淆。另外,对方经营的阿凡提物流公司与我公司的经营内容有交叉的地方,这给我们的企业经营带来了影响,经济利益也受到了一定损失。” 记者了解到,阿凡提旅行社于1999年注册并于2000年12取得了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证书,阿凡提物流则于2000年3月在自治区工商局注册成立。 自治区工商局商标处处长白明解释说,这是一起企业字号与商标权发生冲突的典型案例,解决这类冲突的一个原则是“注册在先,兼顾使用在先”的原则。(据都市消费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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