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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成为保护重点 |
打击商标侵权结硕果,今年再接再厉——
本报讯(记者 魏振豪北京报道)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并与2004年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紧密衔接,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自2005年1-8月,以保护驰名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
据了解,行动方案要求,要加强工商系统内、工商部门之间以及与公安、海关、版权、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合力;各地要充分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而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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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 编辑时间:2005-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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