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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悟绿茶”申报证明商标成功 |
2004年年底,大悟县工商局帮助县茶叶产业协会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的“大悟绿茶”证明商标获得成功,成为湖北省首例茶叶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大悟独特的山地土壤和气候条件是名优绿茶的天然产地。目前,大悟茶叶种植面积达6万余亩,年产茶叶80万公斤,其中名优茶叶30万公斤。茶叶已成为大悟老区经济增收的支柱产业。据悉,该县将以“大悟绿茶”申报证明商标成功为契机,采取系列发展举措来推动茶叶产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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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日报 》 编辑时间:2005-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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