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搜索:
  当前位置--奥维首页-->商标新闻
当茅台贴上“国酒”的商标以后
   茅台加冕“国酒”的招牌,可以认为是茅台酒厂的幸运,却是真正的茅台爱好者的不幸。
   国家商标局日前发布初审公告,称贵州茅台酒厂有限公司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了商标局初步审查。在发布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内,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国酒茅台”商标将落槌贵州茅台。
   贵州茅台被称为“国酒”,这对于国人来说并不显得太突兀。在茅台酒的广告中,“国酒茅台”早已耳熟能详,但这种“国酒茅台”的说法,只是民间赋予茅台的一种美誉,而今国家商标局要以认可其商标的形式肯定其“国酒”的地位,这是一种法律上的认可,对于茅台来说,拿到这个招牌,就意味着它在中国白酒市场上建立起了至尊地位。将“国酒”的商标贴上茅台酒瓶,这是茅台酒厂的梦寐追求,据说这家企业已经为此进行了10多年申请,但屡屡没有得到通过。这是因为,我国商标注册申请受理机关对于带有“国”字商标的申请,一向表现得十分谨慎。主要原因就是不让某一种品牌通过“国”字加身的途径取得市场垄断地位,这道理很简单,茅台得到了“国酒”商标,其他企业就不能再用这一称号了,即使他们在未来开发出了比现在的茅台更好的酒,也只能屈居“国酒茅台”之下了。在茅台得到“国酒”商标之前,如果有别的高端白酒也自称“国酒”,茅台毫无办法,其裁决权在消费者手里,但是在它得到这一商标注册权后,再有企业觊觎“国酒”称号,就是一种对茅台的侵权行为,茅台可以理直气壮地向其提出法律主张。
   将“国酒”作为商标赐予茅台,与商标局自己一贯的商标法律相抵,而更重要的是,这个口子一开,它还将对已经附着于茅台的某种潜在的副作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长期以来,茅台虽未贴上“国酒”的商标,但早已具备“国酒”的地位,它的主要职能也随之出现了潜移默化的变化,在普通的民众中,它已经不再是供人饮用的琼浆玉液,能够豪饮茅台的人群,要么是非富即贵,要么是公款消费,茅台已经成为加剧社会分化,特别是刺激官民矛盾的一颗燃烧弹。当茅台贴上“国酒”的商标后,它的这种性能无疑将得到进一步的“发扬光大”,它的价格将进一步扶摇直上。
   茅台酒确实是国之瑰宝,但是,在当下这个奢靡的社会里,茅台已经成为富贵与权力的象征,给它加冕“国酒”的招牌,可以认为是茅台酒厂的幸运,却是真正的茅台爱好者的不幸。金碧辉煌的“国酒茅台”,从此独占鳌头,我们只能咽着口水,向它遥致敬意。
 信息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 编辑时间:2012-07-29
                                更 多...
福建泉州市津淮街东段益通山水湾大厦1409号 电话:086-0595—22103111
本站网络实名:泉州商标网 福建省商标网 中国好商标 中国商标王 商标国际网
福建省奥维商标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本站由德荣文化 维护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