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大部分企业为自己的产品注册商标绞尽脑汁的时候,作为普通居民生活中“最大宗商品”的房地产商标却不多见。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中国房地产业年投资规模超过 1 万亿元,注册商标却不足 2000 件;广东 29 个驰名商标中,房地产行业集体“失踪”,而即使是在 486 个广东省著名商标中,房地产商标也是凤毛麟角。记者采访到的多位商标事务所人士认为,近期出现的几宗房地产商标纠纷,与房地产业商标意识缺失有关。
房地产知名商标凤毛麟角
中国房地产商标第一案———“香榭里”侵权案,去年年底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去年 8 月,深圳美地置业有限公司以涉嫌商标侵权为由,将上海龙仓置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外滩房屋置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在打“商标”官司过程中,美地置业发现全国仅大中城市中案名与“香榭里”相同或近似的项目就不下 50 个。目前该案已在全国房地产业界引起了极大关注。
业内人士指出,该案暴露出目前房地产开发商在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方面意识淡薄的问题。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得到了高速发展,投资规模越来越大, 2003 年全国房地产行业投资突破 1 万亿元。但就是这样一个总量规模巨大的产业,大企业不少,好的产品(楼盘)也很多,但却鲜有企业拥有自己的商标。
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商标共分 45 类,与房地产最相关的有:第 36 类———不动产事务;第 37 类———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第 19 类———非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的非金属建筑物;第 42 类———建筑物的设计、咨询服务。根据 2003 年全国注册商标统计,这 4 大类注册商标总数为 1.332 万个,仅相当于全部 20.607 万个注册商标的 2 成多。直接标明为房产(不动产事务)的 36 类, 2003 年仅为 1763 件。
至于房地产行业中的驰名商标更是凤毛麟角。记者通过广东商标协会的查询系统查询发现,广东 29 个驰名商标中,直接标明为房产的注册商标一个都没有,房地产行业集体“失踪”;而即使是在 486 个广东省著名商标中,房地产商标也只有 2 个。
重字号轻商标意识应改变
记者了解到,房地产商在售楼前都会为自己的楼盘起一个响亮而漂亮的名字,并且加大宣传力度。然而,“大多数房地产商没想到过为楼盘注册商标,大多数人认为楼盘卖出去就不再属于自己,注册商标也没有多大意义”,孙庆华告诉记者,往往企业花巨资打造的“品牌”就这样轻易丧失。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房地产企业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的提升,作为无形资产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载体的商标,其价值也会随着提升。如果没有及时注册商标,就如同钱存入银行而为他人开户,最终不为自己所属。
更为严重的是,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先申请原则,他人如果将自己苦心打造的品牌抢先注册商标后,即可取得商标专用权,而作为商标最先使用人的自己,就不能再使用该品牌,从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商标及时及早注册也是企业对自己的品牌实施必要保护的预防措施。(记者 凌慧珊 实习生 顾展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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