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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著名商标限定申报数量
                     泉州将有124个名额
    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 詹伟志)近日,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工作开启。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今年省著名商标认定将执行新规,有别于往年不限制著名商标的申报数量,今年省工商局确定了各设区市的申报数量,其中泉州将有124个名额,居全省首位。
   
限定申报数量
   
弄虚作假三年内不得申报
   
根据省工商局印发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重点培育数量的确定方法是:以各设区市2011年底有效注册商标量、驰名商标数量、福建省著名商标数量、地理标志商标数量、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数量为参数,分别按照一定的权重比例分配。
   
按相关比例分配,我市将有124个省著名商标申报名额,在全省各设区市中占比第一。据市工商局商广科蔡科长介绍,目前,企业可向相关部门报送认定材料。
   
除了编制培育计划和配额方面有新变化之外,新规在审查方面也更严格,新的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也有所修改。据介绍,相关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予受理该商标权利人认定申请;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律按照《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的规定予以退回,不再通知补正材料,并取消商标权利人当年申报资格。
   
蔡科长提醒,企业提交的材料要确保完整,实事求是,否则不但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将浪费了我市有限的申报名额。
   
此外,今年著名商标认定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还增加了评估项目。
    
完善退出机制
    
不合条件的将被注销
    
另据了解,延续认定的省著名商标将按照新规要求认定。1999200220052008年度福建省著名商标将于2012年期满。经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该商标同时为福建省著名商标并已届满的,注册申请人延续认定该省著名商标时,仅需提交《福建省著名商标延续认定申请表》、经注册人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值得注意的是,今后,省工商局将进一步完善退出机制,对未及时报送延续认定申报材料或不符合条件的,将予以注销并公告。
 信息来源:《泉州晚报 》 编辑时间:201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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