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泉州市政府代市长李建国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0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申报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等有关问题。会议听取了市工商局关于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的情况汇报,原则同意市工商局为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提出的建议及我市工作方案。即①由市政府拨款120万元作为“泉州商标馆”的布馆费用;②在“十二五”期间,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我市产业竞争力若干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06】253号)的有关规定,每年安排50万元,由工商部门用于服务全市商标品牌发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等工作;③为加大对我市地理标志商标的扶持力度,对每件地理商标奖励10万元;④对2005年12月31日后新增的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企业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或鼓励;⑤由晋江市推荐一家企业作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重视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及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认真按照创建工作方案的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