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我省企业已通过马德里协定进行国际注册取得专用权的商标共600件,占全国总量的8.6%,位居全国前列。
据了解,我省驰著名商标企业数仅为全省企业数的0.36%,其产值却占全省的16%,成为经济发展的“领跑者”。企业可以以驰著名商标质押获得贷款、以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作价出资或投资入股办理企业登记等。去年,我省工商系统共为318家企业在设立研发中心、设立集团、以商标权作为非货币出资、两年一次年检以及在登记辖区内选择生产场所不用办理分支机构等五个方面落实优惠政策。
各企业对于商标的重视程度也日益提高。去年,全省共有515件商标申请认定2006年福建省著名商标,比前一年增加117家,增长29.4%,申请量创历史新高。同时,省工商局认定286件商标为2006年福建省著名商标,准予51件2000年福建省著名商标、111件2003年福建省著名商标延续。福建省著名商标总数达1148件。
同时,工商系统对商标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大。据统计,2007年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3396起、罚款1632.26万元,分别比2006年增长7.5%、10.5%。其中,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750起,罚款1403.53万元;查处涉外商标案件905起,罚款550.32万元,并组织开展了华东六省一市商标重点保护、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鞋类市场商标行政保护等专项行动。(记者 郑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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