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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打”不来驰名商标了
2月19日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不写入判决书主文,也不以调解书认定驰名商标
近几年,有“中国驰名商标”名称的企业数量猛增。据了解,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有两种形式:一个是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一个则是法院认定的。然而,在2月19日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不写入判决书主文,也不以调解书认定驰名商标。”的规定,将对一些需要中国驰名商标护航的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现状:“商标”类型多,易让消费者混淆
  在某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小王来自湖北,他表示印象中好像很多企业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但这些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他之前连该企业的名称都没听过。他认为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至少会在央视黄金时段打过广告,但有些企业的知名度难与“驰名商标”这样的名头挂上钩。

  据介绍,无论是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还是司法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均可以在企业形象、促销广告上有所体现。相比较而言,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难度要远远大于司法认定,因而,近几年通过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数增长较快。

  对于中国著名商标这一名词,市工商局分管商标的一位副局长表示,“我国并没有任何部门和机构认定中国著名商标。”这类名称涉嫌虚假宣传。突变:司法认定驰名商标遇到封堵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的《中国工商报》、新华网等平面、网络媒体的报道,在2月19日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考虑到一些地区所处的特殊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个别经营者不正当地追逐驰名商标的个案认定,使之非正常地衍生了其他意义,驰名商标认定将不写入判决书主文。这意味着什么呢?“这对那些希望通过司法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可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记者致电泉州中院,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目前尚未接到任何通知,相关内容也不便回答。

  倘若通过司法途径无法认定驰名商标,除了那些实力不济却希望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之外,受影响最大的恐怕要是那些参差不齐的商标事务所,“过去他们可以通过某些途径,走司法认定使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从而赚取手续费或提成,现在就行不通了。”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司法途径无法认定驰名商标,也意味着这些商标事务所被切去了关系公司前途的“大蛋糕”。前景:此举有利于企业内外兼修

  何为内外兼修?“内就是产品质量,主要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的中国名牌、福建名牌、国家免检称号来体现;至于外,则指的是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福建著名商标、知名商标。”质监局一位副局长在网上看到这则关于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新闻之后表示,世界名牌离石狮的企业还有些远,在司法认定驰名商标遇“尴尬”之后,部分企业只有放弃当年的“只要打一场官司就能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想法,苦练内功,通过脚踏实地提升自身实力和塑造品牌形象,才能在产品质量上摘得中国名牌,在形象上获得中国驰名商标。

  该副局长认为:“驰名商标的认定不写入判决书主文,也不以调解书认定驰名商标”的规定,对于真正想做大做强的企业而言,利远远大于弊。(晓苍记者杨江)
 信息来源:《石狮日报 》 编辑时间:2008-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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