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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标品牌最受外商欢迎排在首位
记者 朱丽萍 文/图)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去年我省共有14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位居全国第五;今年泰格、龙工等17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占全国认定总数的8.6%,居全国第二位。
  截止到目前全省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总数增至66件,再创历史新高,位居全国第五。据中国品牌研究院在第99届广交会上对2000多位外商的书面调查显示,福建商标品牌最受外商欢迎,获435票,排在首位。

 【创立驰著名商标品牌成绩显著】

 我省驰名商标总数位居全国第五

  我省各级工商局切实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做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品牌的培育、认定、推荐工作。去年我省共有14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为历年之最,总数增至49件,创历史新高,位居全国第五。今年我省、市工商局积极支持我省支柱产业重点企业、地理标志、涉农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做大做强,上半年向国家工商总局又推荐24件商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得到国家工商总局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泰格、龙工、闽铝、沃特、三棵树、平和琯溪蜜柚、永林蓝豹、冠福、申鹭达、Athletic、利郎、舒华、蜡笔小新、厦航、银翔、金鹭、爱得利等17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占全国认定总数的8.6%,居全国第二位。全省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总数增至66件,再创历史新高,位居全国第五。去年三明、宁德市相继实现零的突破,实现9个设区市都有驰名商标。全省新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257件,总数达865件。据中国品牌研究院在第99届广交会上对2000多位外商的书面调查显示,在中国31个省市当中,福建商标品牌最受外商欢迎,获435票,排在首位。

  【地理标志商标位居全国第二】

  我省地理标志产品身价倍增

  今年我省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4件,总量达26件,列全国第二位。其中“安溪铁观音”、“柘荣太子参”地理标志商标已先后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我省有52件农产品商标被新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我省拥有地理标志的区域约有1811.2万人口,其中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约258.7万人,地理标志产品产值占当地工业产值比重约为21.4%。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商标品牌激增。如目前安溪县已涌现出了“凤山牌”、“八马牌”、“华福牌”、“感德龙馨牌”、“祥华牌”、“魏荫牌”等一批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茶叶品牌,与“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组合使用。

 地理标志所有人的品牌保护意识明显提高。如“安溪铁观音”的所有人专门建立了一支地理标志商标打假维权队伍,负责收集侵权、假冒情况,与各地的茶叶经销商联合组成品牌保护监测网络,一旦哪个市场出现了侵权假冒产品,立即进行打击。“安溪铁观音”还在45类商品上申请了“铁观音”防御商标,形成了严密的商标保护网络。

 地理标志商标被核准注册后,注册人普遍自觉加强了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管理和市场监控。“安溪铁观音”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之后,茶叶企业自觉加强质量管理和市场监控,茶农的茶叶质量意识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普遍发展无公害茶叶、绿色食品茶叶和有机茶生产。近年来安溪茶叶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5%以上,出口产品合格率达到100%。

  地理标志商标被核准注册后,地理标志产品走出了“有品名无品牌”的时代,增强市场竞争力。“武夷山大红袍”随着其知名度的不断提升,其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有了较大幅度增长和扩张;“柘荣太子参”的销售网络已遍布国内外,且其价格也越来越看涨。

  【优势产业品牌群逐渐形成】

  我省获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成经济发展的“领跑者”

  我省工商系统积极引导驰著名商标企业做大做强。共为103家企业在设立研发中心、设立集团、以商标权作为非货币出资、两年一次年检以及在登记辖区内选择生产场所不用办理分支机构等五个方面落实优惠政策。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在地区发展中的作用与日俱增。

 据统计,我省获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数仅为全省企业数的0.36%,其产值却占全省的16%,成为经济发展的“领跑者”。泉州市356家福建省著名商标企业约占企业总数的1‰,其产值却占该市的20%。实践证明,企业的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以后,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迅速增长。

 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积极鼓励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在产业链中发挥引领作用,推动产业集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泉州市政府根据各县区产业特点,积极打造县区优势产业品牌群,全市初步形成了以知名企业、驰著名商标为龙头的品牌产业链,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如晋江鞋业、食品、玩具,石狮服装,南安水暖建材,惠安石雕,安溪茶叶,德化陶瓷,鲤城电子、机械、汽配,丰泽树脂、包袋,泉港石化等。南平市工商局指导市电线电缆行业协会申请注册“NPDL及图形”集体商标,扶持做大做强电线电缆行业。

  福安市政府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入手,在融资、土地征用等方面实施优惠政策,着力做大做强电机产业。目前全市共有电机企业700多家,年产值达80亿元,出口达30多亿元,上缴税收达1.2亿元;其中,被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的10家企业产值达19.16亿元,出口产值达12.56亿元,上缴税收6463万元,分别占整个电机电器行业总产值、出口产值和纳税额的24%、42%和54%,这些企业在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和集聚作用,商标品牌的效应日益凸显。

  【商标行政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今年我省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705起

  我省商标行政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一年来,我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705起,罚款1361.59万元,案值4034.39万元;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355起,罚款91.52万元,案值363.83万元。商标案件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10位。商标案件案值、罚款数额不断创新记录,如厦门市工商局查处铃木电梯(深圳)有限公司侵犯日本SEC电梯株式会社“SEC”商标专用权案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75万元人民币。二是商标品牌保护和管理机制日趋完善。2007年4月23日,省政府以第98号令公布《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省工商局随后制定《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程序及监督规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认真做好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严格工作程序、明确工作纪律,我省培育、扶持和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政策法规更加完善。

  【商标品牌意识日益增强】

  举办“首届海峡两岸商标品牌论坛”

  社会各界群策群力开展宣传活动。各地工商局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整治、案件回访、企业年检等工作,向企业开展商标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全省工商系统共发放各类商标宣传资料近13万份,召开座谈会300多场(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商标宣传报道稿件1800多篇。

 福州市政府将驰名商标企业视为地区名片之一,收入《中国福州》宣传画册给予免费宣传。厦门市工商局与厦门电视台、分众传媒公交视频、厦门日报等媒介广泛合作宣传商标知识;在莲前大道、市府大道两条市区主干道常年宣传驰名、著名商标,建成商标品牌展览馆;举办首届“厦门人喜爱的十大品牌暨十大创意商标颁奖晚会”,市委五套班子领导出席颁奖。泉州市工商局联合市委宣传部等部门成功开展了“品牌泉州 公众印象奖”评选活动。

  积极开展交流活动。省工商局协助国家工商总局先后举办了中美地理标志保护研讨会、旅游标志名称注册问题的座谈会、商标评审规则法律培训班,组织了境外注册商标培训班,牵头举办了华东六省一市商标管理协作会议,指导省商标协会联合中华商标协会举办了“首届海峡两岸商标品牌论坛”,还与来访的美国、日本等知识产权代表团进行座谈交流。通过各有关部门、各媒体、各级工商局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社会各界商标品牌意识日益增强,政府对商标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企业创牌、护牌意识进一步提高,认牌购物的观念深入人心。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日益深入到社会各层面,社会经济效益日益凸现。

  【商标兴农写出大手笔】

  琯溪蜜柚获驰名商标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行政指导工作,针对一家企业、一件小事的具体案例展开当然没错,但如果仅仅满足于办个案、做小事,就难以谱写出行政指导的壮丽篇章。我省工商部门在总结了多年实施行政指导得失之后,突破小打小闹思维束缚,以“法律所依、政府所想、工商所能、企业所需”为原则,在确定新的行政指导项目时,决心既注重对一个企业,一个小案进行行政指导,又敢于抓关乎我省经济发展进程的大项目、大工程,以此书写行政指导大手笔。他们在行政指导“立项”时,主动提高标准,瞄准当地群众最关心、最希望解决的重大事务。

  以漳州平和县为例,平和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平和琯溪蜜柚作为当地农业三大支柱产业之龙头,其品牌建设、产品营销、产业链的做大、做长、做强,一直是人们最热切最亟待做好的大事、难事。

  原来,平和琯溪蜜柚是一种原产于平和县的历史名优水果,至少已有500多年种植历史。清咸丰年间曾成为朝廷贡品。改革开放以后,平和县发掘出这一濒临灭绝边缘的传统名果,希冀通过它抛弃省级贫困县的帽子,富民强县,构建平和县经济新格局。平和县56万人口中,农民占73%,他们中的80%以上都拥有自己的柚园。然而,由于长期以来有品名无品牌,只会经销柚果不会经营品牌,虽经努力多年,平和琯溪蜜柚在市场上知名度依然不高,连个著名商标也不是,产业效益不尽如人意。为此,平和县委、县政府着急,群众更是心如火燎。工商部门于是把这一现状视为当地最大的政情实际、经情实际、民情实际,自出难题,毅然为行政指导创建平和琯溪蜜柚驰名商标立了项。

  平和琯溪蜜柚打品牌、创名牌,争取驰名商标榜上有名,缺少了法律的参与,必将一事无成,这是中国已跨进法律治国新的历史时期的国情决定的。工商部门在实施创建驰名商标行政指导中,不忘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用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赋予的一切有利条件。

  例如,国家工商总局为支持福建省委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出台了一份全国独一无二的《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简称“26条”),其中的第三大点专门就“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实施商标战略”提出五条规定。我省工商部门就充分利用了该《意见》中的“加强对福建商标国际注册工作的指导”等规定,适时指导平和琯溪蜜柚发展中心将平和琯溪蜜柚证明商标保护领土向国际延伸,帮助证明商标注册人到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英国、比利时、葡萄牙、西班牙、瑞士、俄罗斯、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亚、白俄罗斯、美国、卢森堡、日本、韩国、中国香港等十九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商标国际注册,为平和琯溪蜜柚申请驰名商标认定准备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条件。

  工商部门同时抓住“26条”中有“将福建作为商标工作重点联系省,指导和协助福建省总结推广利用商标促进农民增收的成功经验;努力扩大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增收所覆盖的区域和惠及的农民数量”的规定,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将平和琯溪蜜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申请,结果一举成功。

 信息来源:《海峡都市报 》 编辑时间:200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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