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搜索:
   当前位置--奥维首页-->商标知识
注册商标的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办理转让需要哪些手续?
(1) 转让人如果在同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注册了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转让时应一并转让,不能单独转让其中某一个。
(2) 转让人应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全部转让,不允许将注册商标指定保护的商品进行部分转让。
(3) 转让人用药品、卷烟、报刊杂志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经营的有效证明文件。
(4) 转让人如果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期限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方可转让给第三者。
办理注册商标转让需提交以下手续:
(1) 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2)缴纳转让规费;(3)有关证明文件;(4)经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的,须附送委托书。
                                    返 回
福建泉州市津淮街东段益通山水湾大厦1409号 电话:086-0595—22103111
本站网络实名:泉州商标网 福建省商标网 中国好商标 中国商标王 商标国际网
福建省奥维商标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本站由德荣文化 维护
您是第 位访客